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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科集团IPO辅导期间曝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超115%时任CFO称生活困苦求免罚

发布时间: 2025-08-17 04:04:27 作者: 行业新闻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集团”)在冲刺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IPO辅导期间系统性财务造假的丑闻。令人唏嘘的是,时任首席财务官张仁超在申辩中以“收入不高、已离职、生活困难”为由请求免于处罚。

  西科集团的崩塌,连同金亚科技、新荷花等“前辈”的覆辙,再次为长期资金市场敲响警钟:任何靠粉饰报表“闯关”的企图,终将在日益严密的监管网下付出惨痛代价。

  近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集团”)涉及财务造假。

  经查明,西科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公司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利润分别为13,109万元和3,309.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30,221万元)的43.38%及总利润(2,863.87万元)的115.57%,扣除虚增利润后,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具体来看,西科集团实际控制和使用了四川润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吉安县村背种植专业合作社两家供应商银行账户网银转账Ukey,同时借助福建文军种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芗丰科技种业有限公司、建宁县文军种子专业合作社、梓潼县敖家石梯水稻制种专业合作社等供应商帮忙过账,与程某兰等54个自然人(经销商)之间发生大量无真实购销业务的资金往来,形成“三方”或“四方”的资金闭环。

  四川监管局指出,西科集团积极努力配合调查,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采取了主动摘牌、为异议股东提供回购选择权等减少危害后果的行动。

  根据相关规定,周小东作为西科集团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安排和联系西科集团虚构业务,对西科集团2022年年报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法定义务,但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仁超作为西科集团时任首席财务官,具体参与西科集团虚构业务,对西科集团2022年年报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法定义务,但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思来为周小东儿子,西科集团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种子销售业务,应当知悉企业存在造假行为,未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在2022年年报上履行了签字责任,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中,张仁超提出,其收入不高且已离职,此前因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工作生活困难。请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罚的财务造假行为,正发生在西科集团冲刺北交所IPO的关键时期。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6月,西科集团宣布与辅导机构浙商证券签署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材料,7月获受理。

  然而,仅仅一年多后,2023年8月28日,西科集团突然公告称“因调整上市计划”,已与浙商证券解除辅导协议,四川证监局确认终止辅导,其北交所上市计划就此折戟。数日后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揭示了业绩的急剧恶化:上半年营收仅4112.63万元,同比骤降59.98%;归属净利润亏损1102.24万元,同比暴跌402.33%。市场普遍认为,业绩“变脸”是其终止上市的重要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西科集团成立于2001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周小东、潘玲夫妇,是一家具有全国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资质和进出口经营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主要从事杂交水稻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8月,西科集团在新三板正式挂牌。

  实际上,在本次行政处罚之前,四川证监局已于2024年对西科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更全面地揭露了其长期存在的问题。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西科集团通过无真实购销业务的资金循环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公司自查确认,2020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03.19万元、1198.72万元、5038.84万元,虚增净利润141.57万、315.62万元、1100万元。

  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根据西科集团披露信息,四川润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和种业)系西科集团供应商。经查,润和种业的股东兼监事为西科集团实控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润和种业与西科集团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存在部分相同信息;西科集团的实控人2020年曾为润和种业提供融资担保;西科集团将润和种业作为资金“通道”实施不具有真实购销业务的资金循环。2020年至2022年,西科集团与润和种业交易往来金额分别为3408万元、5870万元、14918万元。润和种业构成西科集团的关联方,但西科集团未披露上述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失效。公司通过虚构客户销售回款及相关购销业务等方式,虚增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等会计项目,公司与收入、成本和存货等会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公司违规转出自有资金虚构客户销售回款、存在大额第三方销售回款且无合理依据,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失效。此外,公司还存在大额“转贷”、原始单据管理不规范、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女儿担任出纳等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小东,时任财务总监张仁超,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正旭对公司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及周小东、张仁超、张正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即使剔除造假因素,西科集团的经营基本面也早已亮起红灯。2020年至2022年,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更突出的是存货问题,同期存货占总资产比例畸高,分别达55.33%、67.30%、60.35%,远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约30个百分点,显示销售不畅、库存积压严重。

  在业绩重压和监管处罚的双重打击下,西科集团不仅IPO梦碎,更于2023年10月宣布拟申请从新三板终止挂牌,并于2024年2月6日正式摘牌,黯然告别资本市场。

  科创四川注意到,西科集团在IPO过程中就实施财务造假,虽然在四川资本市场中极为罕见,但并非个例。

  早在2008年至2009年7月期间,金亚科技董事长周旭辉为推动公司在A股上市,授意首席财务官花纯国、销售经理郑林强等人,通过虚构客户、伪造业务合同、虚增回款等手段虚增收入利润,并在向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使用虚假数据,最终于2009年10月30日骗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资格。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公司出现大幅亏损后,周旭辉再次授意时任财务总监丁勇等人,通过伪造银行单据、虚构材料产品收发记录、隐瞒实际费用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致使2014年年报将亏损粉饰为盈利。

  2015年证监会对金亚科技启动立案调查,2018年6月,针对其2014年度报告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作出顶格处罚:对公司罚款60万元,对周旭辉合计罚款90万元。2021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金亚科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392万元;周旭辉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因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值,金亚科技于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5月14日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同年8月3日股票正式摘牌退市。

  无独有偶,2011年,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荷花)首次冲刺创业板IPO,并于当年11月过会,但在上市前夕被员工举报财务造假,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虚增企业利润等严重内控治理问题。2012 年 8 月,新荷花被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列为 “终止审查的已过会首发企业”,被迫终止上市。不过,新荷花在后续回应中表示,前次撤回材料主要原因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上市动力不足,在遭到举报的情况下萌生退意。

  此后,新荷花在2020年二次冲刺A股,深交所追问历史举报细节,公司仍以“实控人持股比例低”为由撤单。2023年10月,新荷花在四川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计划再次冲击长期资金市场,然而,2024 年4月又自愿终止辅导备案。直到 2025 年,新荷花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试图在港股市场寻求突破。但 “财务造假” 的疑云依旧笼罩着它,成为其上市之路上一道难以逾越的阴影。

  西科集团的案例,连同“前辈”的覆辙,再次敲响了警钟:任何企图通过粉饰报表、欺骗监管蒙混过关的行为,在日益完善和严厉的监管体系下,终将无所遁形,付出惨痛代价。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建立在真实的业绩和牢固的内控基石之上,任何捷径都通向深渊。西科集团的黯然退场,不仅是一家企业的失败,更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诚信经营、敬畏规则的深刻警示。筑牢长期资金市场的诚信基石,任重道远,当引以为戒。